江北新区西湾花园片区存量市政污水管网修复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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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北新区西湾花园片区存量市政污水管网修复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 |
项目编号 | WH*GC*SZ* | |
标段名称 | 江北新区西湾花园片区存量市政污水管网修复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编号 | WH*GC*SZ*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前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启动区*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仇恒欢*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0*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 |
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张卫萍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 |
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浒墅关经开区(镇)排水管网修复工程设计;浦口区揽月山庄周边等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镇湖片区排水管网修复工程项目设计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常熟高新区东南大道(湖山路-常昆公路)改造工程项目(二?二?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 太湖新城东太湖路(苏旺路-苏震桃快速路)段工程(二?一九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奖项 | 苏州工业园区星唐街北延工程(三期)项目(二?二二年度省第二十届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 |
费率(%) | *.0*% | |
项目负责人 | 余雪松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 |
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为市无城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无为城东南片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PPP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为市无城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无为城东南片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商合杭铁路芜湖北站北广场枢纽工程(道路、广场及铁路配套)(*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二等奖);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奖项 | 芜湖县新芜大道(经二路南延)建设工程PPP项目(*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三等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 |
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杜建康 | |
证书编号:ZG(*)* | ||
证书名称: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 |
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元疃镇雨污管网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经开区南区*年排水防涝工程设计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经开区南区*年排水防涝工程设计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合肥市滨湖新区方兴大道(沪蓉高速―包河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二等奖); 合肥市合淮路(西二环-魏武路)工程(*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三等奖)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奖项 | 合肥经开区NV项目周边路网工程设计总承包(*年优秀规划(工程设计)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cn),联系电话:0*-*。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