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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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NCZ(YC)000*
项目编号:NXBF【CG*】号
项目名称:永宁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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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 永宁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 警械设备 | * | 执法执勤防护装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 | |
数量合计: | *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 〕*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 *.*财库〔*〕*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财库〔*〕*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财库〔*〕*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的通知》,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财库〔*〕*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 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 年第 *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请参照宁财(采)发【*】*号文件执行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本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备注:特定资格要求,所有标段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特定资格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时间: *-0*-0* *:00:00 至 *-0*-0*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00,下午*:00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0*-* 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宁县公安局
地址: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宁丰北街*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科技园兴水路*号绿地*城A区*号楼*号商业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惠玲
电话: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贾羽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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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