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重特大地震补充救灾物资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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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地震补充救灾物资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0*月*日 0*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重特大地震补充救灾物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四、投标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①可提供*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或*年度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提供承诺函。*、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注:*.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以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格式的从其要求,无格式的格式自拟。。
时间:*年0*月0*日至*年0*月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00:00,下午*:00:00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年0*月*日 0*时*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四川裕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文汇南路*号*楼)
开标地点:四川裕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文汇南路*号*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名称:木里藏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龙钦北街*号
联系方式:0*-*
名称:四川裕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西昌市文汇南路*号*楼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
四川裕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0*月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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