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三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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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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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浔美工业区B-*地块厂房* | *.00元 | *.* |
采购包*(大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货物类(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食堂食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分项报价P*-* | 食材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质保量,无兴奋剂等。 | * | 项 | *.0000 | *.00 |
采购人代表: | 周晓兰 |
评审专家: | 苏晋伙 、 苏志坚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元/年,二年为一个服务周期。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一次性按二年收取,即*元**年为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中标金额在*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计取;中标金额超过*万的:其中*万部分按中标金额的*.*%计取;*万-*万按*.*%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大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缴费账号:开户名: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三明分行,账号:*。 *、邮箱:smsygzb@qq.com。
名称:大田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大田县建山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幢工会大厦*室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黄巧秀
电话:0*-*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0*月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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