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澄清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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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号:H*GC*A*G0*)”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如下:
一、澄清公告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附录*”中“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该条款后面增加补充内容:如为事业单位驻派至下属单位(所属二级机构)人员,社保缴费证明中的缴费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须由此事业单位和下属单位(所属二级机构)共同出具证明材料。
二、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宿松县人民中路
邮 编:*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新城龙山路与天华路交叉口向北*m
邮 编:*
联 系 人:刘工、吕工
电 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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