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翔大道北侧与茂林路西侧地块配套道路(白佬沙路、霞涂楼路、茂林西路和茂林中路)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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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海翔大道北侧与茂林路西侧地块配套道路(白佬沙路、霞涂楼路、茂林西路和茂林中路)工程(监理) | 招标标段 | 施工招标 共*页 第*页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 本工程开标时间推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网上答疑,并随 时做好投标准备。 *、 根据《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补充 通知》(厦住建建筑〔*〕* 号),本项目招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要求增加以下条款:“若类似工程业绩存在下列①或②情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除上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外,还应上传业绩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如业绩项目没有独立施工许可证的,应上传业绩项目的总承包项目施工许可证。上传的发票应为预付款或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发票,且上传发票合计金额应不低于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上载明金额 *%,否则业绩不计。 ①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上查询到的类似业绩项目的“工程基本信息”节点中的数据等级显示为“D”或没有显示数据等级的。 ②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上查询到的类似业绩项目的“项目信息详情”节点或“基本工程信息”节点或“数据等级变更记录”中的“基本信息”节点中的数据等级显示为“D”或没有显示数据等级的。(若上述“项目信息详情”节点或“基本工程信息”节点中查询到的数据等级与“数据等级变更记录”中的“基本信息”节点查询到的数据等级不一致的,以“数据等级变更记录”中的“基本信息”节点的数据等级为准。)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原内容如与本纪要表述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纪要内容为准。 *、 本答疑纪要为海翔大道北侧与茂林路西侧地块配套道路(白佬沙路、霞涂楼路、茂林西路和茂林中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0*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0*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