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4包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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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包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XX-CG-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郎溪县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包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中标供应商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主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及招标文件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苍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原中标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合肥苍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桐城路*号合作经济广场*幢*幢*、*
中标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评审总得分:*.*分
*、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货物类 |
名称:医用臭氧治疗仪 品牌:陕西金正 规格型号:JZ-* 数量:*台 单价:*元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人民医院或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郎溪县郎川街道碧水豪庭*栋,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服务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联系方式:0*-*地址:郎溪县财政局*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县人民医院
地 址:郎溪县郎步街道北大街*号
联系方式:李海林 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郎溪县郎川街道碧水豪庭*栋
联系方式:吴先生* *@qq.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林
电 话:0*-*
十、附件:
*、郎溪县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pdf
*、合肥苍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合肥苍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