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颍东区经济开发区富颍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新华路-富民路)更正公告(2次)
公告详情:
详情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一、项目名称:安徽颍东区经济开发区富颍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新华路-富民路)
二、项目编号:FY*GC0*
三、首次发布时间:*年*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的,须采用国有商业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规定工期,若有效期不足应顺延。此银行保函由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交于建设单位保管。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履约担保。(如开具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文本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我行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 元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我行愿无条件的、不可撇销的以本保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承担担保责任,并在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额支付贵方索赔金额)。”现修改为:(*)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的,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规定工期,若有效期不足应顺延。此保函由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交于建设单位保管。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履约担保。(如开具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文本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我公司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 元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我公司愿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以本保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承担担保责任,并在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额支付贵方索赔金额)。
招标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最新安徽地区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