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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车辆保险服务商遴选澄清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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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浏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年度车辆保险服务商遴选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年0*月*日*:00)截止。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质疑*:建议修改招标文件P*“每一危险单位最大承保能力”的评分标准,理由如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于*年*月*日发布实施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第二章“审查标准”第七条不得在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中设置以下内容“根据经营主体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而每一危险单位最大承保能力的计算公式为(资本金+公积金)**%,*亿以上的得*分,该评分规则显然违背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相关要求,对中小型主体有歧视之嫌。 *.本项目为车险招标,一台车为一个危险单位,承运人责任险为超赔合约,与每一危险单位最大承保能力关系不大。建议将此条修改为*亿元以内或修改为其他指标。

回复: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是针对政府采购项目作出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国有企业采购项目,不适用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有关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之规定,鉴于我公司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必须考虑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投标人的偿付及承保能力,故本项目将“每一危险单位最大承保能力”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浏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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