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2024年高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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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年高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
*、项目名称: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年高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 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 高新政采磋商-*-*-* |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年高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分包 | * | * | 是 |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年高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 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检验检测能力含食品);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0*:*至*:00,下午*:*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售价:0元
四、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各供应商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监督部门:
新乡高新区财政局:0*-*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地址: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李洪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号瀚海璞丽中心A座*号
联系人:孙小芹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小芹
联系方式:*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