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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城区防汛指挥中心设备设施运维管养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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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江宁区城区防汛指挥中心设备设施运维管养项目 JSZC-*-GXGL-G*-0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江宁区佳湖西路*号尚园*楼*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GXGL-G*-00*

项目名称:江宁区城区防汛指挥中心设备设施运维管养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对城区范围内泄洪排涝泵站、涉汛项目的督促与检查考核,参与城区防汛抢险,对现有车辆设备的日常管养维护及对指挥中心的相关设备设施维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一年期届满,甲方开展验收,并根据验收考核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项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项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五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0*月*日至*年0*月*日,每天上午0*:00-*:*,下午*: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佳湖西路*号尚园*楼*室

方式:现场或发送邮件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现场或发送邮件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发送邮件获取的,请将有关资料发至邮箱*@qq.com,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 *:*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佳湖西路*号尚园*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hodeframe*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BA*C*E*E*B*C*EC*E*)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公告发布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水务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宁区天元中路*号

联系人:张科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佳湖西路*号尚园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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