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项目(第二轮)更正公告2[2024]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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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FDFZ0*
项目名称:肥东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项目(第二轮)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评分项“人员配备”中拟为所投包别配备总负责人第(*)项、拟为所投包别配备组成人员(参与下列评分不超过*人,不含总负责人)第(*)项,要求“自*年*月*日以来(颁奖时间为准),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或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个人表彰的,每提供一份得*分,满分*分”,请问个人表彰是否需要体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或全国文明城市等内容
答: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应体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或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过程中(或成功创建或复审通过)等评审信息,如无法体现,须另提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或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过程中(或成功创建或复审通过)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评分项“投标人荣誉”要求“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在项目履约期间,在文明创建或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中,获得过项目所在地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相关荣誉的:(*)县区级的,每提供*份得*分;(*)地市级的,每提供*份得*分;(*)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份得*分。本小项满分*分”,请问该项表彰是否需要体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或全国文明城市等内容
答: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应体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或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过程中等评审信息,如无法体现,须另提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或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过程中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更正日期:*年0*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东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肥东县店埠镇沿河西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