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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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同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原磋商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现变更磋商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原响应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中的“其中:一标段物业服务(保洁),*万年/年,*万元/两年;二标段安保服务,*万元/年,*万元/两年”变更为:“其中:一标段安保服务,*万元/年,*万元/两年;二标段物业服务(保洁),*万元/年,*万元/两年。” *.原响应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二、采购项目预(概)算中“采购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物业服务,年预算为*万元;二标段为安保服务,年预算为*万元。”变更为:“本标段为安保服务,预算为*万元/年,*万元/两年” *.删除原响应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三、服务内容“二标段:”。 其它公告内容不做变动。
更正日期:*-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澄清文件已上传,招标文件以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同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同心县行政中心二楼*室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北街*号政务大厅*楼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军
电话: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凌浩
电话:0*-*
五、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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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文件正文(安保).pdf |
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