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海防支队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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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通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海防支队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JSZC-*-NTWL-G*-00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 *: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TWL-G*-000*
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海防支队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总金额人民币*万元;其中:南通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食堂预算金额*万元,南通市公安局海防支队预算金额*万元。
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形式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同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资料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同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0*-* *: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四楼第*开标室(具体以开标现场大屏显示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
单位名称:南通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青年中路*号
联系人:周警官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路*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号楼*层
联系人:杜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警官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