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采购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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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采购服务项目 JSZC-*-HAXH-G*-0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cn/col/*_*/index.html)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AXH-G*-00*
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采购服务项目,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时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地点:淮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cn/col/*_*/index.html)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0*-*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公章的通知》(苏财购〔*〕*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公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公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公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cn/jiangsu/zlxz/ee/ee*a*bc*a*aa*b0d*ce*.html。
领取CA和办理公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机关)
单位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路*号
联系人: 崇传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号明发星悦城*-*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