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排水断头管网治理工程初设及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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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排水断头管网治理工程设计及初设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情形,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公告
辽宁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浑南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为浑南区排水断头管网治理工程初设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浑南区排水断头管网治理工程初设及设计 | ||||||||||
*.项目立项相关文件: | 文件名称: | 关于浑南区排水断头管网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文号: | 沈浑审批审字(*)*号 | ||||||||||
*.招标单位: | 沈阳市浑南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浑南区 | ||||||||||
*.工程规模: | 浑南区排水断头管网治理工程包括新园雨水泵站进水管线工程、双深路(沈丹高速-新塬街)排水工程、创新路(小羊街-羊安大街)排水工程、上深街(双深路-白塔河二路)排水工程、新立街(沈抚二号线-南堤路)排水改造工程,共*个子项。 该项目总计新建排水管线*米,检查井*座,雨水连接管*米,雨水口*座,挖土方*立方米,填土方*立方米,运土方*立方米,水撼砂*立方米,绿化带破坏与恢复*平方米,道路破坏与恢复*平方米。 |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区财政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0*万元) | ||||||||||
*.资金来源(万元): | 中央投资 | 0 | 区县投资 | *.0* | |||||||
省级投资 | 0 | 自筹 | 0 | ||||||||
市级投资 |
| 其他 | 0 | ||||||||
*.代理机构: | 辽宁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内容: | 初设及设计、施工图设计 | ||||||||||
*.标段划分: | *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包含提供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以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正式的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和验收需要。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计划工期: | *年0*月*日至*年*月*日,共计*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 |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资质。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并明确联合体成员授权联合体牵头方为代表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就设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
*.其他要求: | *.如发现投标企业所提交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严禁投标企业有挂靠、分包或转包行为,如发现上述现象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年0*月*日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年0*月*日 | ||||||||||
*.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0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年0*月0*日0*时*分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网上递交并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开标地点: | 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沈阳市浑南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 ||||||||||
地 址: |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号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刘长城 | 电话: | 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号 | 邮 编: | *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岛支行 | 电话: | 0*-* | ||||||||
账 号: | * | 联系人: | 李世勇 | ||||||||
传真电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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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上发布。 | ||||||||||
六、招标人信息 | |||||||||||
招标工作负责人 姓名:刘长城 单位:沈阳市浑南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刘长城 单位:沈阳市浑南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 | ||||||||||
异议 |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接收异议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 联系单位:辽宁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世勇 联系电话:0*-*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号 (*)异议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 *.投标人应在法定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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