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山塘镇回正至水利枢纽路面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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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0*-0*-* | ||||||
投资项目名称 | 清新区山塘镇回正至水利枢纽路面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清新区山塘镇回正至水利枢纽路面改造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清新区山塘镇回正至水利枢纽路面改造工程 | ||||||
公示名称 | 清新区山塘镇回正至水利枢纽路面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年0*月*日 | ||||||
评标情况 | 此次评标总体情况详见《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评审后进行排名,按定标方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 ||||||
推荐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单位 |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 清远市通大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阳江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元) | * | * | * | ||||
商务技术得分 (满分*分) | *.* | *.* |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注册证书编号 | 邓昌泰粤* | 刘建勋粤* | 叶认秋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总价*(元)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邓昌泰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编号:粤*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证书编号:D*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清远市通大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总价*(元)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建勋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编号:粤*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阳江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总价*(元) | ||||||
质量承诺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叶认秋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编号:粤*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 | ||||||
异议受理部门 |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新城路*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 | ||||
联系地址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新城路*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年*月*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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