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河清流河航运开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详情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滁河清流河航运开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滁河清流河航运开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sjgc*-00*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省滁州港航投资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经济开发区长宁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工 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中安创谷二期J*栋*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工、吴工 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0*月*日0*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报价 | 贰佰玖拾玖万陆仟陆佰元整(*.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罗文华 | |
证书名称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AG* | ||
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勘察测量:满足初步设计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深度 设计:满足交通运输部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阳逻国际港集装箱铁水联运二期项目(武汉港武湖港区铁水联运集装箱码头工程)勘察设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阳逻国际港集装箱铁水联运二期项目(武汉港武湖港区铁水联运集装箱码头工程)勘察设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报价 | 叁佰肆拾捌万壹仟捌佰伍拾元整(*.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杨玉森 | |
证书名称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AG* | ||
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勘察测量:满足初步设计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深度 设计:满足交通运输部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华能煤码头*号泊位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华能煤码头*号泊位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 ||
投标报价 | 叁佰伍拾贰万伍仟元整(*.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张政生 | |
证书名称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AG* | ||
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勘察测量:满足初步设计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深度 设计:满足交通运输部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嘉兴港区段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嘉兴港区段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按照《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滁公管〔*〕*号)以及补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 号),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服务费:*元;专家评审费:0元;论证费:0元;其他费用:/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00-*:00,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中安创谷二期J*栋*楼;联系人:杨工、吴工;联系电话: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cn/fwzn/0*/0*/0*/*/*dfe0*-d*-*f*-ad*-*e*ed*f*.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cn/fwzn/0*/0*/0*/*/*bd*fea-dfd*-*e*-b*f-ad*de*e*da*.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