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桥中队附属用房建设及办公用房修缮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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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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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五建(福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000.00元 | 合计响应报价:*元 |
采购包*(漳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桥中队附属用房建设及办公用房修缮项目):
工程类(南五建(福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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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察业务用房施工 | 漳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桥中队附属用房建设及办公用房修缮项目 | 漳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桥中队附属用房建设及办公用房修缮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自开工令发布之日起*日历天竣工交付 | 项 | 郑龙珊 | 闽* | *,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林志雄 |
评审专家: | 黄向明 、 吴国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小于*万元人民币的,按成交金额的*.0%**%收取,成交金额在*-*万元人民币的,按成交金额的0.*%**%收取,由采购人支付。②代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按实结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③根据(闽财购函[*]*号)文件规定专家费由采购人支付按实结算。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漳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桥中队附属用房建设及办公用房修缮项目:0.*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名称:漳浦县公安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大道东*号
联系方式:0*-*
名称:福建吉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鹿溪北路中*-*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电话:*
福建吉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0*月*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自定义分册文件(南五建(福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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