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东街至西街,北街至南街及七一路沥青道路工程成交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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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GZ[*]*-ZC0*
*、项目名称: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东街至西街,北街至南街及七一路沥青道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0*月*日
*、评审日期:***年0*月*日
二、成交情况: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东街至西街,北街至南街及七一路沥青道路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内容要求。
*、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东街至西街,北街至南街及七一路沥青道路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内容要求 | 三门峡市城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文明路步行商业街*号楼*层 | *.00 | 元 |
序号 | 包号 | 质量要求 | 计划工期 | 资金来源 |
* | SZGZ[*]*-ZC0*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日历天 | 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三、评审专家名单:
任建芳(业主评委)、董军艳、张冠生。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00*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代理费为:*.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异议和投诉:
本项目结果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正商花都港湾*#*单元*楼西户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