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太阳升镇人民政府大庆市大同区太阳升镇粮贸物流三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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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大同区太阳升镇粮贸物流三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内容澄清
更正内容:
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中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澄清如下: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月0*日
无
名称:大庆市大同区太阳升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太阳升镇太葡路南*号
联系方式:0*-*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杨东浩
电话:0*-*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0*月0*日
相关附件:
热风炉基础-图纸.pdf
预埋件-图纸.pdf
场地平面布置图图纸.pdf
烘干塔基础-图纸.pdf
烘干塔平面布置图-图纸.pdf
风机基础-图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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