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310002403922001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第八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文旅融合戏旅品牌系列活动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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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
二、项目名称: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第八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文旅融合戏旅品牌系列活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圣米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号*室 | *Q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服务名称: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第八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文旅融合戏旅品牌系列活动项目 服务范围:第八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文旅融合戏旅品牌系列活动 服务要求:第八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文旅融合戏旅品牌系列活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自活动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底,如遇不可抗力(包含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可顺延服务期。 服务标准:合格 金额:*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春侠(主任)、薛婧、马铮、马春蕾、王晓旭、薄琳(采购人代表)、杨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文)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名称: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号
联系方式:薄琳 0*-*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
联系方式:王建 0*-*
项目联系人:王建
电 话:0*-*
附件:
专家评分公示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第八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文旅融合戏旅品牌系列活动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
公示内容:
标段: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第八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文旅融合戏旅品牌系列活动项目 | |
开标时间:*年0*月*日0*点00分 |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示开始日期:**年*月*日 | 公示截止日期:**年*月*日 |
*.*中标(成交)供应商(服务类项目)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第八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文旅融合戏旅品牌系列活动项目 | 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第八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文旅融合戏旅品牌系列活动项目 | 第八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文旅融合戏旅品牌系列活动 | 第八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文旅融合戏旅品牌系列活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需求 | 自活动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底,如遇不可抗力(包含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可顺延服务期。 | 合格 |
*.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 圣米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所有投标人商务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 | 沧州金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 | 北京华延经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 | 圣米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 | 沧州金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 | 北京华延经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 | 圣米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 | 圣米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 *.0000 | *.* |
* | 沧州金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 *.* |
* | 北京华延经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 *.* |
*.采购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 |
* | 辛集市启一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不通过: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未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方式
采购人: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号 |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 |
联系人:薄琳 | 联系人:王建 |
电话:0*-* | 电话:0*-* |
电子邮箱:lfcwtjk@*.com | 电子邮箱:hauchunzaojia@*.com |
*.其他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