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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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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需求”及“合同文本”,更正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0*-0*,更正为:*-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0*-* 0*:*:00,更正为:*-0*-* 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0*-* 0*:*:00,更正为:*-0*-* 0*:*:00。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点中的、中药代煎代配数量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主要商务要求”-“其他商务需求”-序号*“★报价要求”的第(*)小点中的代煎代配所用中药饮片执行单价按照上述定价规则执行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六、服务考核”-“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应服务质量考核表-序号*中服务质量标准的内容更正为:“药品包装、效期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八、代煎代配服务要求”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与“第二章 采购需求”更正内容对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月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

地 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仙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号软件园东园区*楼*室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年0*月0*日


相关附件:
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招标文件(*).zip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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