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更正公告公告>公告详情

2024年中山路街道办事处采购广告制作服务(双盲评审)更正公告

公告详情:

详情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ZP-*-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中山路街道办事处采购广告制作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0*月*日0*点00分更正为 *年0*月*日0*点00分;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 “质 疑 函 样 本 下 载 方 式 : 登 录 唐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cn/tangshan/)—【常用下载】—【质疑函】样本及填报说明。”更正为: “质 疑 函 样 本 下 载 方 式 : 登 录 唐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gov.cn:*/tangshan/)—【常用下载】—【质疑函】样本及填报说明。”。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七、终止、串标规定 补充(四)围标串标甄别及认定经甄别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响应)并认定涉嫌串通投标,评审及认定情况应在评审报告中载明。*)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编制或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机器码(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硬盘和主板的序列号)均相同的;*)从同一IP 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包括等差数列或规律性百分比)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高度相似或雷同的;*)不同单位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时的操作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相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串通投标的情形。”其余内容不变,原采购文件已做更正。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已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曹妃甸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中山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真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街道方兴路*号建东文创院西跨0*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彦萍
电话:0*-*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
最新河北地区招标信息
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返回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