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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社会福利院收养人员日常照料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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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社会福利院收养人员日常照料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社会福利院收养人员日常照料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圆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文汇大厦*室

成交金额:伍拾陆万捌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称:六安市社会福利院收养人员日常照料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收养的社会弃婴(儿)、孤儿及困境儿童等进行日常生活照料,能根据收养人员身体状况实施护理和养育,能协助专业人员对收养人员提供康复治疗、特殊教育、心理疏导等服务,同时能配合院属各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服务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确保服务质量达到考核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功立、赵中成、王文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00-*:00,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辅路与春华路交叉口南*米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众智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创大厦A座*楼*、*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工

电 话:0*-*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二轮报价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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