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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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
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备案。以沈河发改审字【*】*号、沈河发改审字【*】*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河区 *.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道路工程主要为新泰街北段(东陵路-新立堡路),道路长*.0*米,其中改造道路长*米、新建道路长*.0*米;新泰街南段(新立堡路-新开河),改造道路长*.*米;新立堡路(新泰街-新宁街),改造道路长*.* 米;东达路(新泰街-新居街),改造道路长*.0*米;东新路(五月花*期西侧路-新居街),改造道路长*.*米;栽植行道树等。交通工程主要为施划标线,设置标志牌、中央隔离护栏、机非隔离护栏等。排水工程主要为新泰街北段(东陵路-新立堡路)新建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等。电气工程主要为新建路灯等。(详见招标文件)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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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年*月*日 开工至 *年*月*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家(含)。*、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并明确联合体成员授权联合体牵头方为代表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其它要求:*.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项资格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项资格要求。 ①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行业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项人员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③项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任命书由牵头人出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担任。 ②设计负责人*人:须具备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③施工负责人*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具备①、②或单独具备③项业绩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同时具备①、②或单独具备③业绩要求。 ①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③具有工程内容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均可。 *.信誉要求: *.*联合体各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信誉承诺书。 *.其他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最低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名,设计负责人*名,施工负责人*名,技术负责人*名,造价工程师*名,施工员*名,专职安全员*名,质检(量)员*名,材料员*名,资料员*名,以上人员均应持有相应执业或资格证书。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投标 | |||||||||||||||||||||||||||||||||
*.开标时间: *年*月0*日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网上递交 | |||||||||||||||||||||||||||||||||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领取时间:*年0*月*日 0*时00分至*年0*月*日 *时00分 *.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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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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