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高峰段(乡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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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高峰段(乡情馆)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号文(项目编码*-*-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垫江县高峰镇大井村寇家坝。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大井村*组寇家坝一栋民房进行改造,建筑面积*.*㎡,一层改造建筑结构,二层新增建筑结构及屋顶建设,新增廊亭*个;景观总面积*㎡,硬化面积*.*㎡,水体面积*.*㎡,植物面积*.*㎡。新增景观设施,景观文化墙*m,题字石*块,水车*个,水池*个,假山*㎡,青石水井*个,艺术水缸*个,新增室外桌椅*套;室内面积*.*㎡,室内地面平整,墙面粉刷,展板若干,新增展架*组,展柜*组,陈列柜*组,书架*组,矮柜*组,定制沙发*套,桌椅*套,艺术装置*套,灯饰若干。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0*万元
*.*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叁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中闰汇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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