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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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及信息化系统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0*月*日至*年0*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00,下午*:00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方式:
(*)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年0*月*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号
联系方式:刘勇 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号香缇郡*幢B座*楼
联系方式:谢佳慧、陈娇 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佳慧、陈娇
电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