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东线供区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详情:
详情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本招标项目巴南区东线供区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名称)已由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南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剩余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巴南区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对南湖水厂进行管网延伸。新建DN*-*管网约*.*KM。DN*-*管网约*.*KM及配套附属设施,延伸覆盖圣灯山镇、界石镇、南彭街道、南泉街道等*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原供水范围,保留樵坪供水站作为应急备用水厂,新建*座加压泵站及配套附属设施。
*.*.* 对丰岩水厂进行管网延伸。新建DN*-*管网约*.*km,DN*-*管网约*.*km及配套附属设施,延伸覆盖东温泉镇、姜家镇、接龙镇、石龙镇等*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原供水范围,保留石龙供水站作为应急备用水厂,新建调节水池*座、加压泵站*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万元(其中,设计费(含四个专题报告)最高限价为*.*万元,勘察费最高限价为*.*万元。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设计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勘察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测及各阶段的勘察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
办理等工作,勘察成果须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补充设计、发生的设计变更;施工阶段的设计服务,须按照业主要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以及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报告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个专题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项目策划优化及与其它项目的有效衔接方案,同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①初步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图册;
②勘察服务:初步设计报告提交后*日历天内提交地勘图册;
③专题报告: 初步设计报告提交后*日历天内提交*个专题报告;
④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报告提交后*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
*.* 标段划分(如有):/
*.* 其他:/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⑥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负责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二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单位的职责分工。
招标人: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江洲路*号水利局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号水利大厦 |
联系人: | 蒲老师 | 联系人: | 苟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0*-* |
传真: | 传真: | 0*-*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照明管理所所需江北区建新南北路等主干道沿线楼宇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JBQ24C00062)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