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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江干流潼南(双江至上和段)河道清淤项目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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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江干流潼南(双江至上和段)河道清淤项目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按照潼水(*)*号关于开展涪江干流潼南(双江至上和段)河道清淤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及区领导批示,本招标项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双江航电枢纽至涪江上和镇出口河段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清淤河长*.*千米,河面均宽0.*千米,估计清淤总量*万立方米,可利用疏浚砂量*万立方米,实施后可增加槽蓄量0.*亿立方米,降低汛期洪水水位*~*米,增加了河道行洪能力,减少了淹没区范围,防洪效益比较明显。

*.* ?本次招标项目咨询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通过资料收集分析与现场调查,在对工程河段水文泥沙、河床演变以及测量地勘成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摸清潼南区涪江干流米心至别口河段淤积量及分布,制定涪江干流潼南(双江至上和段)河道清淤方案,编制河道清淤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实施方案,为潼南区实施涪江干流河道清淤提供支撑依据。

*.* 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止。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日历天内向业主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日历天内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审查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后完成对成果文件初稿的修改和完善,同时在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后完成最终成果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包括“水利水电”。

投标人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 (http://****)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 (http://****)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 (http://****)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 (http://****)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0* *:*:*(北京时间)前。
*.*招标人应于*-*-0*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 (http://****)发布澄清。
*.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代理机构:
浙江仲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号
地址:
重庆市潼南区巴渝大道*号*幢*-*
联系人:
黄奎
联系人:
丁茂珈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0*-*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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