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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微生物反应堆项目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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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年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微生物反应堆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平县*年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微生物反应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表*.*样品或演示中*、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农业农村部微生物肥料或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更正为 *、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需提供由具有专业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第三章 货物需求中★*.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需提供:农业农村部颁发的产品肥料登记证,农业农村部微生物肥料或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其他资料。更正为★*.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需提供:(*)农业农村部颁发的产品肥料登记证。(*)需提供由具有专业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其他内容不变,请下载重新上传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0*时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建平县红山街道京沈路三段*号
联系方式:0*-*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嘉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翔大街*号*C号*室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鹏
电话: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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