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产业园园区道路项目一期道路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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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产业园园区道路项目一期道路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 健康产业园园区道路项目一期道路工程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健康产业园园区道路项目一期道路工程二标段 | 标段编号 | * | |||||||||
建设单位 | 葫芦岛市龙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葫芦岛市浦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日期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年*月*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拟修建文康路、龙宁街、文泰路、文平路四条路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注册编号 | 投标 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 得分 | ||||
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高晶晶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辽建安B(*)* | *.*元 | *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葫芦岛市鑫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高晶晶 | 宋建 | 王文广 | |||||||||
注册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市政、机电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建安B(*)* | 辽建安B(*)* | 辽建安B{*}*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评审得分 | *.* | *.* |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晟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葫芦岛市鑫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发布媒人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无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