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购置业务用车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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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 | 桓仁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购置业务用车更正公告 | | 撰写单位: |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购置业务用车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获取文件时间更正为:*年*月*日0*时00分至*年*月*日0*时00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至开标现场,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文件内须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分钟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桓仁县桓仁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七星大街*号OVU创客公社A座*室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初琪 电话:0*-* |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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