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镇机关食堂(含项目指挥部)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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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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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鑫同福商贸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八一七中路与群众路交叉处君临盛世茶亭地块八商业综合楼*层*办公 | *,000.00元 | *.* |
采购包*(新店镇机关食堂(含项目指挥部)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福建鑫同福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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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新店镇机关食堂(含项目指挥部)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服务期限:*年) | 年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叶炜烽 |
评审专家: | 庄礼瑜 、 梁斌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服务类:*万元以下:*.*%,不足*元按*元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开户名: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香江明珠支行;帐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新店镇机关食堂(含项目指挥部)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其中“福州吉满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瑞福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壹玖壹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均因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有误,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均通过。
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号鼓楼科技大厦*层南面德森招标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肖虹、秦楠、施嘉雯、钟泉德
电话:0*-*
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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