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广纸东街AH050314地块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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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0*-0*-*;*-*-0*-0*-*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珠区广纸东街AH0*地块新建项目基坑工程;海珠区广纸东街AH0*地块房地产建设项目及配建绿地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珠区广纸东街AH0*地块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海珠区广纸东街AH0*地块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公示名称 | 海珠区广纸东街AH0*地块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 *时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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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中天华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宝贤华瀚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 | *.*(万元) |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 *日历天 | 资格情况:通过,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吴宏图 |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粤*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承总设计有限公司;广东中煤江南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XE | *.*(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通过,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陈浩 |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粤*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P | *.*(万元) |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 *日历天 | 资格情况:通过,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卢太林 |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京*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佳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J | *.*(万元) |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 *日历天 | 资格情况:通过,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吴玉晓 |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湘*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越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星曜街*号*房自编0*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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