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务出行租车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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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FC*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务出行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P*:
商务部分 | 拟派驻的司机 (*.0分) | *、投标人拟派驻的所有司机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准驾车型的驾驶经验,得*分。 *、提供司机数量不少于*人的得*分,不少于*人的得*分,不足*人的,不得分。 *-*项注:*、提供拟派驻本项目司机名单(提供司机数量以司机名单为准)及司机身份证及驾驶证及为其购买的*年*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驾驶经验以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至报价截止之日为准。 *、若以联合体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上述要求均可对应得分。 |
修改为:
商务部分 | 拟派驻的司机 (*.0分) | *、投标人拟派驻的所有司机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准驾车型的驾驶经验,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提供司机数量不少于*人的得*分,*(含)-*(不含)人的得*分,不足*人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分。 *-*项注:*、提供拟派驻本项目司机名单(提供司机数量以司机名单为准)及司机身份证及驾驶证及为其购买的*年*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驾驶经验以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至报价截止之日为准。 *、若以联合体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上述要求均可对应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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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
联系方式:0*-*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号珠江国际大厦*楼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