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夹沟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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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EP-SZCG*A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夹沟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朋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星海远航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壹万零捌佰捌拾元整(*.00元)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宿州市夹沟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位于宿州市夹沟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该场经营范围跨宿州市??桥区、萧县和淮北市烈山区,全场经营总面积*.*万亩,全部为国有林业用地。项目建设具体涉及五柳、龙泉、方寺和李庄四个管护用房。将对这四个管护用房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造和完善,以提升其使用功能和安全性。重建后的管护用房将包括办公区、生活区、仓储区等功能区域,满足管护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求。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 项目经理:张辉 执业证书信息:皖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筱慧(组长),安双阳,王海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0-*:00,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联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人民路东侧医药健康产业物流园*#*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宿州市夹沟国有林场
地 址:宿州市??桥区符离大道夹沟国有林场
联系方式:*
名 称:安徽联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人民路东侧医药健康产业物流园*#*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紫娟、王睿妍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