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二殡仪馆及附属设施设备项目-设备购置更正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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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MS*-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二殡仪馆及附属设施设备项目-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采购结果 | 原中标(成交)供应商:乌鲁木齐新联方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项目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采购结果 | 原中标(成交)供应商:乌鲁木齐新联方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项目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额敏县民政局
地 址:额敏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民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额敏县阿尔夏特路志合综合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洋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乌鲁木齐新联方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供应商提出三个问题质疑函,质疑问题两条成立,乌鲁木齐新联方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填报的供应商信息确实不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号》第十六条第二款: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按相关程序完善相关事宜。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K
情况说明(*).pdf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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