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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23-2025年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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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年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桂林市*-*年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E*00*

招标人

桂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桂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桂林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项目为桂林市*-*年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标段),桂林市*-*年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改造区域为七星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其中改造内容包括:环城北二路(建干路至育才路)段给水管道改造工程,六合路给水管道改造工程,滨江路(伏波山-南门桥段)给水管道改造工程,铁佛路(中山北路-翊武路)给水管道改造工程,横塘路给水管道改造工程,更换供水管管径为 DN*~DN*。

开标时间

*年*月*日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月*日

预中标人

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黄静(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余楚先(证书编号:桂建安C*(*)000*,身份证号:**********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年桂林市市本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年桂林市市本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管道老化更新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分计。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苏小玲(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0*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叶婧(证书编号:桂建安C*(*)00*,身份证号:**********)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桂林城北百亿商贸服务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III标段永彩路北段道路工程

*.龙胜县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二期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分计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黄冬明(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莫凡毅(证书编号:桂建安C*(*)000* ,身份证号: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海城路(同兴路—洪运路南段)工程

*.柳州市官塘区强容路一期(下穿通道)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分计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投标人: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通过响应性评审。

否决原因及依据:在形式性评审中未响应招标文件B*.*条款“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包括:质量要求、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价款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中未响应技术标准和要求。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ov.cn/gl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投诉受理电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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