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库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的采购项目(副食)竞争性磋商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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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库县消防救援大队*年食材配送服务的采购项目(副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号*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0*月*日 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M-*-0*
项目名称: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库县消防救援大队*年食材配送服务的采购项目(副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费率*%
采购需求: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库县消防救援大队*年食材配送服务的采购项目(副食)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供应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手续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0*月*日 至*年0*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00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号*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0*月*日 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号*门
五、开启
时间:*年0*月*日 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号*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上需注明项目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电话、邮箱等。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号*门
联系方式:0*-*转*
邮箱地址:lntmzb@*.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库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沈阳市法库县经济开发区浩松街
联系方式:王跃 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号*门
联系方式:董磊 0*-*-* 邮箱地址:lntmzb@*.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磊
电 话: 0*-*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