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海曙校区产教融合实训大楼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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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海曙校区产教融合实训大楼新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学院的财政专户资金和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人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产教融合实训大楼,由*幢*层主楼和*层裙楼以及*层地下室组成。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为各类教学实训用房,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部分兼人防工程。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海曙校区内。
*.*本次招标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本次招标控制价*.*万元。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勘察*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海曙校区产教融合实训大楼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一)投标人:
*.*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承担设计任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项目负责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ov.cn:*/website/home)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ov.cn:*/gbweb/login)。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 标 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 * 号
联 系 人:钟叶军
联系电话: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号名汇东方大厦*楼*室
联 系 人:俞之翔、周立颖、潘萍霞、沈鑫侃 、戴太敏
联系电话:0*-*
电子邮件:*@qq.com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