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四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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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四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青田县四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序号:QSL*-0*号
招标单位: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开标日期:*年0*月0*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叶王健 0*-*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浙江安禹建设有限公司 | * | 金杰 | *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
丽水市光大建设有限公司 | * | 刘松林 | *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
浙江耀坤建设有限公司 | * | 张健刚 | *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
浙江丽水泰安建筑有限公司 | * | 徐云荣 | *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
浙江中洁泓工建设有限公司 | * | 倪波 | *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
中标候选人业绩:无要求。
无效标情况说明:无。
公示时间:*年0*月0*日至*年0*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水利局:0*-*,青田县公管办:0*-*。
招标人: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0*月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