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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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泰宁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0*-* 0*:*:00,更正为:*-0*-* 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0*-* 0*:*:00,更正为:*-0*-* 0*:*:00。
更正事项*:
采购包*: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天内交付。 |
*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 | 交货条件 | 符合《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县级自检、地市级预检、省级复检、国家级核查与质检,对清查最终成果进行质检检查和评定。 |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 |
| 履约验收方式 | *、期次*,说明:符合《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县级自检、地市级预检、省级复检、国家级核查与质检,对清查最终成果进行质检检查和评定。 |
* | ★ | 合同支付方式 | *、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0% *、完成基准时点(*年*月*日)的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成果,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0% *、完成地籍调查覆盖范围内的使用权状况清查和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成果,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0% *、完成更新时点(*年*月*日)的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成果经市级预检后提交省级复检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0% |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更正为:
采购包*: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到*年*月底前完成。 |
*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 | 交货条件 | 符合《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县级自检、地市级预检、省级复检、国家级核查与质检,对清查最终成果进行质检检查和评定。 |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 |
| 履约验收方式 | *、期次*,说明:符合《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县级自检、地市级预检、省级复检、国家级核查与质检,对清查最终成果进行质检检查和评定。 |
* | ★ | 合同支付方式 | *、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0% *、完成基准时点(*年*月*日)的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成果,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0% *、完成地籍调查覆盖范围内的使用权状况清查和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成果,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0% *、完成更新时点(*年*月*日)的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成果经市级预检后提交省级复检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0% |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月*日
无
名称: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乾龙新村*幢四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辉梅
电话:0*、*
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0*月*日